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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整治机动车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道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4-06-1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为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行动,近期,青海省住建厅会同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公安厅出台《进一步做好机动车占用居民小区消防通道有关工作的意见》,联合整治机动车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道突出问题,全力保障“生命通道”畅通。

  明确一个工作目标。以逐步杜绝、有效缓解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问题为目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树牢底线思维,将“生命通道”管理作为民生需求,纳入城市综合管理内容,建立健全机动车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道巡查发现、告知提示、劝阻报告、强制清拖等全流程处置机制,构建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道全环节治理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细化四项重点任务。推进标线施划,住建部门牵头、消防部门配合,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物管会等力量对应划未划、划线不规范、痕迹不清晰的消防车通道重新划线标识。落实清拖措施,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占堵消防车道行为,对拒不改正或长期占堵消防车道的“僵尸车辆”依法强制拖离,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执法任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规划车位供给,住建部门严格管控消防设计审查关,督促新建小区按规定配套规划设计停车设施,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增设停车设施,支持采购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鼓励具备停车条件的公共场所错时向公众开放。规范收费标准,住建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结合辖区经济发展、社会承受能力、居民收入等因素及时制定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严格四项保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相关部门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物业服务企业深入社区、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引导居民群众自管自治,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共识。严格巡查检查,住建、消防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发现存在占堵行为的,通过电话告知、发送短信等方式劝阻车辆驶离,拒不驶离或无法联系车主的,拨打110或122电话报告公安机关查处。强化联合执法,住建、消防、公安部门建立健全共管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形成强大有力震慑。配备应急设施,消防部门指导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配备快速挪车器、破拆工具等应急设施,确保发生火情能够快速清障,快速救援。


原文链接:https://www.mem.gov.cn/xw/jyll/202406/t20240613_4916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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