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职称认定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职称认定的公平公正,我办决定对2024年度职称认定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认定对象的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南宁良庆区蕾坛路2号,830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4年度职称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共8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原文链接:http://yjglt.gxzf.gov.cn/gwgg/t193851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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