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十个严禁”
发布时间:2024-11-03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一、严禁林区野外用火做饭;
二、严禁林区野外用火取暖;
三、严禁林区野外烧香;
四、严禁林区野外使用太阳灶;
五、严禁林区吸烟;
六、严禁林区狩猎打猎;
七、严禁林区砍伐林木;
八、严禁林区举办篝火晚会;
九、严禁林区运输使用爆破物;
十、严禁林区施工爆破实弹射击。
原文链接:http://yjt.xizang.gov.cn/sylmyjkp/10322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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