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举办全省非煤矿山监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举办全省非煤矿山
监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
为提升全省非煤矿山监管干部业务水平,规范指导监督行为,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举办全省非煤矿山监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至10月18日(星期五),报到时间为10月16日17时前。
二、培训地点
省应急管理厅机关服务中心(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春郊胡同199号)。联系人:王嵩,联系电话:13159522855。
三、培训内容
围绕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针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法规标准宣贯等内容进行讲解、解读。
四、培训对象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处)人员(共2人)、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或非煤矿山科(处)长(共1人,国家、省重点县可参加2人),无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不参加。
五、食宿安排
本次培训食宿费用由省应急管理厅支付,按照各地区参加培训学员报名回执,统一安排食宿。
六、有关要求
各市(州)负责统计本地区参加培训的人员,于10月14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报省厅非煤矿山处。参加培训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培训期间,要自觉接受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培训工作纪律。联系人:闫恒硕,联系电话:0431-80792658,电子信箱:329069587@qq.com。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yjt.jl.gov.cn/gwtg/yjtwj/202410/t20241012_8985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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